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Connor 火必pro官网 2025-05-07 7 0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43 公司简称:华远地产

向新而生 重构未来

一一致股东的信

尊敬的股东朋友们:

大家好!值此2024年年度报告发布之际,我谨代表华远地产董事会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股东、合作伙伴、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华远品牌走过的第四十一年。对华远地产而言,是破釜沉舟、勇于变革的关键之年,更是涅槃重生、轻装上阵的启航之年。面对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和地产行业的深度调整,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响应号召积极拥抱变化,全面落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方针。我们以不断推动改革与谋划发展为抓手,以全方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根本,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准则,将房地产开发业务置出,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转型,坚定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轻装上阵,增强自身造血能力。2024年,面对行业阵痛,我们深知,房地产开发业务已难以支撑公司的长远发展,唯有主动在结构性变革中寻找突破,才能在周期波动下穿越寒冬,迎接企业新生的曙光。

年初以来,在西城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和华远集团的坚定带领和全力支持下,我们稳步推进资产重组工作,并在年底完成房地产业务置出。然而,“瘦身”之后还需“造血”。在历经深思熟虑后,我们将目光瞄向能够实现稳健经营的业务发展方向,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管理和物业管理等业务,实现向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商的战略转型。

此次转型,一方面公司业务结构得到根本性优化。我们彻底告别传统的重资产开发模式,迈向轻资产运营时代。在强大的国资体系支持下,我们将充分利用品牌及声誉优势,加强业务协作,持续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强化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公司发展理念也正历经迭代与升级。我们将通过业务及资产整合等方式置入优质资产的同时择机通过资本运作方式拓展与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相关业务板块,为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全方位、高品质、多元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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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聚焦,重筑核心资产护城河。在“瘦身”完成后,华远地产将聚焦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轻资产业务,重筑“核心资产”护城河。

在酒店管理方面,随着国内外交通出行的逐步恢复和旅游业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酒店业也迎来了快速复苏的势头。我们紧抓这一机遇,主要依靠下属全资公司长沙橘韵从事酒店管理业务。其中,长沙橘韵运营的长沙君悦酒店,坐落于全国重点旅游城市长沙市,以其卓越的服务品质和优越的地理位置,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近年来,该酒店的入住率保持在80%以上,远高于长沙市五星级酒店的平均水平。同时,其营业收入、每房收益等指标也在长沙市高端酒店中名列前茅,充分展现了华远地产在酒店管理领域的实力和潜力。同时,公司还将基于能力优势,深入发掘市场机遇,逐步拓展轻资产酒店管理业务,做大业务规模,培育华远品牌,扩展盈利空间。

在物业管理方面,近年来,虽然该行业规模增速逐步放缓,但发展质量却在稳步改善。我们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趋势,通过收购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强化了公司在物业管理领域的布局。华远好天地物业依托华远集团内部资源,已累计服务多个商业、写字楼及住宅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发展势头良好。未来,我们将以资本运作拓展规模、强化实力,以精益管理提质增效、回报股东。同时,积极把握西城区“三个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和我国城市更新需求的释放浪潮,加速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高品质服务标杆项目,为客户创造更加舒适、便捷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提升贡献华远力量。

在长租公寓方面,目前我国租房人口比例为16%,低于发达国家超过20个百分点;机构经营的公寓在租赁市场所占份额仅为5%,低于发达国家约45个百分点,市场提升空间较大。公司长租公寓板块将专注于打造中高端租赁社区,品牌锚定于中端偏上的价值区间,致力于营造高品质、高格调、高体验的生活空间,满足城市青年、产业人才对理想人居环境的追求。未来将以集团自有资产升级改造为依托,构建起出色的服务能力、高效的运营模式和良好的品牌效应,进而有序承接外部项目,积极拓展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为上市公司打造新的增长曲线。

深化关系,共筑投资者信任基石。作为上市公司,我们深知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性,这不仅是一份责任,更是我们与广大投资者携手共进的桥梁。华远地产将始终坚定不移地以投资者为中心,全方位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我们不仅会持续优化现有的投资者热线、官方网站、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线上渠道,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传递;还将加强线下交流,定期举办业绩说明会、实地调研等活动,让投资者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和未来规划。在进一步完善沟通渠道基础上,我们将积极开展与投资者沟通,共同应对市场变化,及时公开透明的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华远地产将秉持“持续、稳定、合理”的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投资者回报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战略调整之路,道阻且长。在“去地产化”的征程中,华远地产经历了诸多阵痛与挑战。但我们始终坚信:风雨过后,彩虹必现,驰而不息,行则将至。最后,我们由衷地感谢每一位股东始终如一的陪伴与支持。正是你们的信任、坚守和建议,让公司始终能够保持昂扬的斗志。愿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为实现华远地产的长远发展和广大股东的共同利益而努力奋斗!

党委书记兼董事长 王乐斌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684.51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88万元。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年初以来,公司稳步推进资产重组工作,并在2024年底将房地产开发业务置出,实现了上市公司的战略转型。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来公司将聚焦于城市运营服务等能够实现稳健经营的业务发展方向,包括但不限于酒店管理和物业管理等业务,实现向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商的战略转型。因此,报告期内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和酒店管理等三部分。

(一)房地产行业

2024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已步入下行周期的第三年,房地产销售和投资增速均出现两位数下跌。

开发投资增速持续回落,土地投资下行压力加剧。受土地投资和开工面积下滑影响,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持续回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1-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100,280亿元,同比下降10.6%,继续延续2023年的负增长态势;同期住宅开发投资完成额76,040亿元,同比下降10.5%,占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总额的75.8%。

2024年房企在融资、销售双重挑战下,除热点城市或深耕的城市外,拿地力度均较一般。全国土地市场供需两端延续缩量态势,溢价率低位徘徊,流拍率虽有下降但仍处于较高位。中指院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300城住宅用地出让金达2.08万亿元,同比下降27.81%;成交楼面均价为5,443元/平方米,同比下跌5.91%;平均溢价率为4.29%,较2023年同期下降0.35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33,24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7%,降幅较上年扩大5.5个百分点;房屋新开工面积73,89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0%,降幅较去年扩大2.6个百分点;房屋竣工面积73,74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7%,增速由正转负。

全年销售持续低迷,销售库存继续增加。2024年全国商品房销售总规模继续延续下降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7,38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9%,跌幅较上年扩大4.4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4.1%,跌幅较上年扩大5.9个百分点。2024年全年商品房销售金额96,750亿元,同比下降17.1%,跌幅较上年扩大10.6个百分点。其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金额同比下降17.6%,跌幅较上年扩大11.6个百分点。新建商品房全年销售均价为9,934.8元/平方米,同比下降4.8%,其中商品住宅同比下降4.1%。库存方面,截至2024年底,商品房待售面积75,327万平方米,较2023年底增长10.6%,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16.2%。

(二)物业管理行业

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的规模增速逐步放缓。以物业上市公司的数据为例,2020-2023年,物业上市公司管理面积均值增速从37.29%降至12.40%,合约面积均值增速从20.39%降至4.35%。2024上半年,上市企业管理面积均值约1.41亿平方米,同比增长9.3%,合约面积均值约1.87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19%,且合约面积增速低于管理面积增速,预示规模增长动能减弱。

行业发展质量稳步改善。上市物业企业来自第三方管理面积占比上升,2024上半年达53.76%,这有助于对冲关联方管理面积下降的影响,提升企业独立发展能力,平衡收入来源;“深耕”和“聚焦”成为市场拓展关键词,中海物业、世茂服务等企业明确深耕区域和目标,完善拓展机制,提升外拓质量;企业利润率有所回升:2024上半年,上市物业企业毛利率均值23.35%,较上年同期下降1.33个百分点,但较2023年全年上升0.21个百分点;净利润率均值7.11%,较上年同期下降1.24个百分点,较上年全年上升1.72个百分点。

行业营收结构深度调整。在营收结构方面,基础物业服务收入占比提升,2024上半年达72.06%,成为收入增长主因,这得益于企业深化基础服务、打破业态壁垒。增值服务及创新型服务占比下降至27.94%,其中非业主增值服务受地产下行影响持续萎缩,2024上半年收入均值同比下降约26.12%,占营收比重降至7.19%。业主增值服务中,社区生活服务有发展潜力,2024上半年披露数据的15家上市公司社区生活服务收入均值约1.85亿元,同比微增1.04%,部分企业的社区零售、养老、教育服务增长显著。

(三)酒店管理行业

酒店业客群基础是旅游(C端)和商务(B端)出行,因此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周期具有显著的一致性。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旅客运输总量171亿人次,同比增长8.5%;旅客运输周转量3.39万亿人公里,同比增长13.6%,旅客运输总量和旅客运输周转量基本回升至2019年水平。

2024年以来,随着国内文化旅游市场的全面复苏和公众旅游热情的不断提升,2024年酒店住宿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据最新数据,全国已签约的品牌酒店项目总数攀升至1,466个。各大酒店集团紧随市场动向,不仅加强了在主要城市的市场渗透,还积极向二三线城市和热门旅游地区扩张。同时,酒店品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各品牌通过推进品牌升级战略、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客户体验等多方面措施,增强了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有效促进了酒店业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的快速发展。

从酒店房价角度看,2024年以旅游出行为主的周末酒店房价已超过2019年,而以商务出行为主的周三和周四酒店房价与2019年持平。2024年全国酒店业总收入达到约5,300亿元,超过2019年26.2%;入住率恢复到约64%,平均房价(ADR)达到约340元,每间可售房收入(RevPAR)达到约216元,均与2019年基本相当。

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租赁,属于房地产行业。公司开发的房地产产品涉及住宅、写字楼、商业、酒店等多种业态。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产品以销售为主,自持部分投资性物业,主要为商业和酒店。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做大做强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等现有业务,同时,还将聚焦于城市运营服务等能够实现稳健经营的业务发展方向,统筹资源,利用品牌优势,逐步实现向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商的战略转型。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影响进行追溯调整。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2024年2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首次增持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12个月内,后延期至24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不超过6,569万元,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远集团根据上述增持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23,1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5,155,877元(不含交易费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操盘和并表项目实现开复工面积10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9%;其中竣工3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5%。操盘和并表项目完成销售签约额18.13亿元,同比下降71%;完成销售签约面积18.3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8%;完成销售回款18.14亿元,同比下降75%。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涵盖物业管理及酒店管理两大板块。报告期内,华远好天地以“数字科技赋能,美好生活服务”为战略定位,依托华远集团产业链优势,通过整合集团在数字科技领域的技术和经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突出物业服务的数字化和智慧化特色,为客户提供基础物业服务、物业增值服务、智慧科技服务、社区运营服务等一站式数字化生活服务。已累计服务京西大悦城、华远坊、长沙华中心、长沙空港国际城等商业、写字楼及住宅项目。报告期末在管面积合计78.72万平方米,按管理业态分类,其中非住宅管理面积占比70.3%,住宅管理面积占比29.7%。长沙君悦酒店位于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毗邻橘子洲头,地理位置优越。酒店共设345间客房、5个高档餐厅及酒吧、3,444平方米活动场地,包括1,160平方米的大宴会厅。报告期内,长沙君悦酒店入住率均在80%以上,高于长沙市五星级酒店平均入住率。长沙君悦酒店营业收入、每房收益等指标在长沙市高端酒店中持续位居前列。

1.1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表中“在建建筑面积”数据为报告期内的时期数据,“已竣工面积”为报告期末项目整体累计数据。表中“--”表示该数据待定。

1.2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和结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项目为公司报告期内主要销售项目,上表中“可供出售面积”、“已售面积”、“结转面积”、“结转收入金额”均为报告当期数据。“可供出售面积”根据最新方案规划核算,规划的调整可能导致该数据在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出现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销售金额18.13亿元,销售面积18.30万平方米,实现结转收入金额40.80亿元,结转面积61.53万平方米,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17.21万平方米。

1.3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用于出租经营的主要房产面积共计约19.54万平方米,已出租经营面积约为18.32万平方米,出租率约为94%,报告期内完成出租经营收入39,822万元。详情请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①京西大悦城租金收入包括租金、推广费及物业费等其他收入。②长沙君悦酒店为本公司投资开发的五星级高端酒店,长沙凯悦嘉轩酒店为本公司投资开发的四星级商务酒店。酒店均聘请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凯悦集团进行管理,酒店收入包括客房收入、餐饮收入及其他收入。③“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将根据报告期内该项目实际出租或销售情况调整,为报告期末数据;“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为报告期内该项目已确认的权益前租金收入。④上述项目均采用成本计量模式。

1.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乐斌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5-00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6,845,061.61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8,767.07元,母公司2024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计为-2,075,328,340.42元。

经董事会决议,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注:其中上年度及上上年度数据为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考虑到公司现阶段业务特点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5-008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宁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684.51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88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考虑到公司现阶段业务特点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5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结合市场情况,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6%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2、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5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为正常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关联监事刘晓宁、杨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近期对部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改、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重组完成后,公司已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华远集团,公司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基于前述情况,结合现行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文件另附)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一、二、五、六、七、九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5-007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5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乐斌先生主持,经逐项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0,684.51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2.88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定位和发展规划,为实现公司向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商的战略转型,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稳健性,公司将积极地进行业务拓展。出于提高投资效率及满足业务拓展的需要,涉及需要对外投资的事项,在单笔投资金额不超过3亿元,且交易产生的利润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前提下,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由董事会根据具体相关情况进行投资;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设立公司、增资等,不包括关联交易。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5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结合市场情况,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6%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九、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5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5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2亿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3、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4、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本担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剂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5、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2025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上述担保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

3、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4、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本担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剂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5、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资产抵押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5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的资产价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及其为母公司提供抵押)。

为此,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资产抵押给予如下授权:

1、同意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的资产价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抵押、及其为母公司提供抵押),以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2、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

3、以上抵押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资产抵押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4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4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方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吴西彬先生、黄瑜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重组完成后,为更好反映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提升市场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近期对部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改、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重组完成后,公司已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华远集团,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基于前述情况,结合现行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文件另附)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逐项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制度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近期对部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改、废止,且公司重组完成后,公司已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华远集团,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基于前述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本议案共26项子议案。

(一)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废止《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修订《内审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修订《年报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修订《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关于修订《反舞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关于修订《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华远新航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实现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目标,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意由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远新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酒店管理”)及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智慧物业”)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华远新航住房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航住房租赁”,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为准),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新航酒店管理持股95%,华远智慧物业持股5%。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相关事宜。

新航住房租赁将以长租公寓运营为核心业务,长租公寓作为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有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业务多元化。公司开拓长租公寓业务符合政策方向,有利于增强华远的品牌形象,展示公司适应市场变化和创新发展的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2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七)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关于2025年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关于2025年公司资产抵押额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的议案;

(十三)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四)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制度的议案:

14.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4.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14.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14.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4.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4.06废止《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5-013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

证券简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重组完成后,为更好反映公司业务发展方向,提升市场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名称、住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

拟将公司名称由“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证券简称由“华远地产”变更为“华远控股”,证券代码“600743”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

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306-307室”。

三、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营范围拟变更为“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长租公寓经营管理;商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本次公司变更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5-012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详情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结果及影响

截止2024年末,公司在涿州、石家庄、长沙、重庆等地的部分项目存在存货减值,2024年合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8.42亿元,对公司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8.29亿元、-7.6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其他项目包含广州雲和墅、重庆海蓝城等项目。

三、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审议意见如下: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方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后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计提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5-011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如下:

1、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5年公司资金状况和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预计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各项担保额度为: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担保给予如下授权:

(一)同意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1、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亿元的担保。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

2、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担保。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

(三)担保方式可以是保证担保或以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在建工程等)担保。

(四)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具体执行上述各项担保计划,并在不超出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在各项计划内适当调剂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五)以上担保分笔实施之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各项担保计划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计划总额为12亿元。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附表:

注:1、上表中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在不超出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

(二)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计划总额为8亿元。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附表:

注:1、上表中被担保人财务数据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在不超出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及单笔限额的前提下,授权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之间的担保金额。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预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该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89,166.7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21%,无逾期担保。

2、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5-010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和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资金支持,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周转资金,为公司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2025年度华远集团将继续为公司提供同样的资金支持,下述《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和《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即基于该情况下做出。

(二)、交易概述:

1、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5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

结合市场情况,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6%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2、关于2025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5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二、履行的审核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利益,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为正常市场价格,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方华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华远浩利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远集团2024年度计划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向公司提供资金周转额度不超过50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华远集团实际为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为98.66亿元,提供周转资金总额为23.96亿元。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571M

成立日期:1993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7层)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王乐斌

注册资本:136,175.4979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销售百货;仓储服务等。

华远集团目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111,769,4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39%。北京市西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华远集团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末,华远集团总资产为3,729,613.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404,349.48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93,057.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4,508.0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华远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率定价政策及依据:

结合市场情况,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6%向公司收取担保费。接近市场费率的低限。

2、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成本定价政策及依据:

华远集团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资金使用成本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华远集团支付,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同期市场利率。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使公司取得大股东提供的融资担保和资金支持,有效补充公司资金来源,可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时费用确定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目录

1、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2025-017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8号北京金融科技中心B座3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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